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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焦作市反邪教协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

来源:市科协 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/3/20 15:54:00

一、部门基本情况
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能

焦作市反邪教协会办公室为市反邪教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,事业性质,规格相当于科级,隶属市科学技术协会领导,无单独办公场所。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反邪教协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。
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
人员编制3名,其中事业编制3人,在职职工2人,离退休人员0人。

(三)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

1.开展县(市)、区反邪教协会组织建设工作

2.开展乡村反邪教协会(自治协会)、反邪教专家队伍、反邪教科普志愿者队伍和信息员队伍建设,落实待遇和激励措施。

3.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及宣传教育工作。

二、收入预算及较上年增减变化说明

2016年收入预算12.05万元,其中当年财力拨款12.05万元。2017年收入预算17.3万元,其中当年财力拨款17.3万元。比上年增加5.25万元,其中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6.35万元,公用经费减少0.1万元,项目支出减少1万元。

三、支出预算及较上年增减变化说明

2016年支出预算12.05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9.05万元,含人员经费8.6万元,公用经费0.45万元;项目支出3万元。2017年支出预算17.3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15.3万元,含人员经费14.95万元,公用经费0.35万元;项目支出2万元。比上年增加5.25万元,其中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6.35万元,公用经费减少0.1万元,项目支出减少1万元。

四、其他情况说明

1.“三公”经费情况说明

2017年“三公经费”预算分别为因公出国(境)费0元;公务接待费为0.48万元,较2016年预算减少0.02万元;公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,车辆购置费0元。我单位根据工作实际2017年无因公出国(境)情况,公务接待费原因为我单位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央“八项”规定,坚决抵制公款大吃大喝,按标准执行公务接待。

2. 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说明

2017年机关运行费为0.35万元,主要用于人员办公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培训费等支出。

3.政府采购情况说明

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。

4. 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说明

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业务,并无此项支出,因此该项表格为空表。

五、名词解释

1.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
2.事业收入: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。

3.其他收入:是指部门取得的除“财政拨款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
4.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: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“财政拨款收入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经营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,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(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国家规定提取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)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。

5.上年结转和结余: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、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,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,也包括事业收入、经营收入、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。

6.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
7.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
8.(1)一般公共服务(类)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(款):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。

(2)科学技术支出(类)科学技术普及(款)。市科技馆机构运行及日常科普工作经费。

(3)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(类)医疗保障(款)。用于市科技馆医疗保障支出。

9.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,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
10.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: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支出、保安保洁服务费、科技馆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固定设施及展品维修维护费、科普活动经费、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其他商品和劳务支出等运行费。

 

       

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反邪办【07】预算公开表.xls

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反邪办【10】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表.xls